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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大潮、黄塘韦氏家族---与广西韦氏关系密切

2016-12-11 13:04| 发布者: adminzp| 查看数: 6576| 评论数: 0|来自: 广东韦氏网

摘要: 特注本文转自《高州大潮、黄塘韦氏家族的历史研究》,著作权归原作者。前言笔者自小在南方油城茂名市区出生和长大,直到我大学毕业之前,我都没有回过家乡扫墓。不过我知道,我的祖先是行武出身,少年我的时代尚武风 ...
特注本文转自《高州大潮、黄塘韦氏家族的历史研究》,著作权归原作者。

 前言

笔者自小在南方油城茂名市区出生和长大,直到我大学毕业之前,我都没有回过家乡扫墓。不过我知道,我的祖先是行武出身,少年我的时代尚武风气盛行,于是心中对祖先充满了仰慕之情,热血不禁沸腾,总幻想着能回到祖先的冷兵器时代舞刀弄剑大展宏图。

于是我在追寻祖先的足迹,我要知道他们是否干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足以令我们后辈自豪。

毕业工作后的第一个春分,我终于回到了家乡扫墓。南方的春天来的早,我们习惯在春分至清明节期间去拜祭先人。祖先的生活之地在1958年变成了一片水库汪洋,我和族人来到水库中一个小岛,来祭拜一世祖。小岛的岭顶平坦宽阔,故而称之为磨盘岭,在平地中起了一个两米高的坟茔,蔚然壮观,这是一个明朝广西壮族军人的埋葬之地。回来我从祖父手中得到一份清末的《韦氏族谱》,我才知晓,我们的祖先从那遥远的明朝广西归德州(今平果县)来到这里,带着近千名的壮族兵士,都携着他们的家眷,来到这里抚瑶耕守,最终定居在此地区。而他们的后代繁衍至今,已融入到汉族的一员中去。这段历史在府县志里只有篇幅很短的记载,几乎被淹没无人知晓。

族谱和族人对祖先的一些事迹和传说,更加激起我探究的欲望。祖先来高州的这段历史,在明朝中后期,是发生在粤西和粤西北、桂东、桂北、桂东南、湘西南众多同类事件中的一件,十分具有代表性。现在我把自己的探究公诸出来,供大家共同探讨。

 

(一) 先祖来茂北(今高州北部)的原因

我的祖先来到当时高州府茂名县北部,与明朝的瑶族动乱有关。瑶族的先民是原来居住在湘西地区的武陵蛮,唐宋时期武陵蛮逐渐南移,已遍布今湖南、广西、福建、江西、广东等地。今茂名地区(原高州府)的原住民是百越的俚族,冼夫人曾是他们的杰出领袖,至唐末宋初,俚族因汉化或迁移已逐渐消亡,取而代之,是汉族、瑶族的存在。汉族占据中、南部的肥沃平原地区,瑶族占据北部、东北部、西北部的山区,瑶在以汉族为正统的史藉中写为“猺”,含有歧视意。

粤西瑶人性多悍粲,不驯服于官府,对统治者的管治常采取反抗的态度和行为,“每出劫人”,因而被认为是两广“寇之剧者”。由于瑶民的频繁起事和官府的肆意征剿,致使宋明时期高州府地区的民众深受战乱滋扰之苦。一方面,“瑶獞出没剽掠,民不聊生”,另一方面,官府常常不问青红皂白,滥杀无辜,“又疑民阴贼,辄戮之”。官兵的残酷镇压,使瑶民遭受了更大的劫难。明朝成化二年(1466年),茅峒流贼(瑶族)邓公长犯高州,官兵为此剿杀高州瑶民,“斩贼首四百七十余名”。就是这一年,我的先祖韦昊带领着近千名的壮族兵士来到了原茂名县和电白县的北部,镇压瑶民。壮族由上古时期的骆越、西瓯发展而来,史藉称今天的壮族为獞、獠、狼等,称来自桂西北的壮族兵士为狼兵、土兵,含有歧视意识。

过了两年即成化四年(1468年),由于茂名县、电白县北部的瑶族战乱,不得不把原电白县城从长坡旧城迁至电白县电城,而原电白县北部地区也就划归茂名县,基本上形成今天高州北部、东部的地域。

当时朝廷一面采取武力镇压,另一面也通过招抚的方法来和解瑶人。也是成化年间,明朝高州知府孔镛的招抚最为有效得力,此后高州境内逐渐走向安定。

 

(二) 狼兵在高州镇抚瑶民的情况

据韦氏族谱的记载,由于高州府官兵对瑶乱征剿不力,屡屡锉败,而朝廷也采取所谓“以夷制夷”的方式,所以从广西调遣狼兵来对付瑶乱。这种方法普遍用于粤西、桂、湘东南等瑶、獞乱地区。先祖领兵到高州府茂名县北部镇压瑶族,很快取得成效,并准备回师广西时,时督抚上奏要求我先祖留驻茂北,于是皇帝赐先祖为千户侯,并可以世袭,拨茂北朗韶米440石奇(26400公斤)为犒赏,有战事则听从调遣,无事则务农守隘。

“狼”是桂西北、桂西部分壮族的族称之一,有专家认为,狼和獠有密切关系,狼是獠骆的转音,也是壮语“山麓”、“我们的”的意思,狼是骆越、乌浒、獠的后称。虽然“狼”的原意是上面所指,但在明朝时,“广西狼兵于今海内为尤悍”,“狼兵素勇,为贼所畏”,“粤右狼兵鸷悍,天下称最”,确实是名副其实的“好狼”。广东话的“很狼”、“好狼”就是“象狼一样很凶狠、很厉害”的意思。所以在明代中央王朝常常调用桂西狼兵去进行军事行动,贵州、江西、海南岛、江浙、辽东、交趾都有其征战的足迹。而参与最多的是在桂中、桂东、桂东南及粤西、粤西北、湘西南的镇压獞(壮)、猺(瑶)族之战事,后来有很多“狼”兵及其家眷东迁定居在征戍地,后裔融合入汉族,在一些县市数量达数万以上。

明代,在土官(狼官)统治之下的广西左、右江及红水河流域壮族地区,社会性质已处于领主经济发展阶段。这时“狼官”是这一带各个地区的最高统治者,而隶属于狼官的狼人、狼兵,或“僇力田作”,或“刀耕火种,暇则猎兽”。有专门耕种“庄田”的狼民,他们要向狼官缴纳粮谷,还要为狼官耕种“庄田”;有耕种“役田”的狼民,则不须缴纳粮谷,但要服种种劳役;有耕种“狼田”的狼兵,无事为农,征调为兵,故狼兵是以服兵役为代价,以便向狼官领取“份地”,实际还是农奴,与狼民不同的是“惟应调遣,不服杂役。”还有狼目,是为狼官办事的土目,有的在官府内为狼官办事,有的直接统领狼兵,他们的社会地位有的上升到领主阶级的统治地位,有的只是农奴阶层的上层分子。他们亦从狼官那里领取一份“狼田”,等于薪俸。各土、狼官为了建立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非常注重对土、狼兵的组织训练。土、狼兵“少长习甲骑”,颇通武艺,战斗力强,军法严酷,并非一批乌合之众,战斗力强于朝廷官军。朝廷乐于调遣他们征战,利用土、狼兵又可以节省大量军费,在许多情况下土、狼兵是自带钱粮的。在历史上,狼、獞与国内各族相比,其兵役负担之沉重是非常罕见的。

来到茂名县北部的壮族韦氏究竟是什么地位身份?光绪县志里有称“狼总、狼目”。高州狼兵人数不是太多,战事规模不大,未必要级别很高的狼官出动。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说茂名县“狼二十七寨,招主三名,领兵八百三十九名。獞七寨,招主二名,领兵约八十七名”另明朝万历《高州府志》卷二记载:茂名县狼兵六百六十名,狼目三名领之;獞兵八十名,獞目一名领之。两篇记载虽有区别,也是因为时局变动人数有所增减,但是皆说明狼兵有三名头目,却没有有关韦氏的记录。韦氏的级别地位只在其他历史资料来确认,高州黄塘《韦氏族谱》表明韦氏是总领高州狼兵的,光绪《茂名县志》里亦有对明末清初举行暴动的韦翅鸣为“狼总”,还有现存的高州平山韦兆礼墓碑碑刻“世袭千户郎”等史料和遗迹,确信韦氏地位较高,为总领“招主三名”之“狼总”。

明朝朝廷于临时征调狼兵征战之外,又采取了让土、狼兵轮流驻防和屯田耕守之法,以收事半功倍之效。而屯田耕守者又叫耕兵。朝廷每平定一个地方人民的反抗后,就该地划出一部分田地给土狼兵,让其且耕且守,以加强对这些地方的控制和镇压。这些耕兵不给粮饷,平时从事生产,自食其力,遇警则应调为兵,前去征战。我的先祖率领的就是这种耕兵了。

韦氏最早开籍在明朝茂名县黄塘甲朗韶乡双花,即今平山镇仁耀垌管理区双花村。据明朝万历《高州府志》卷二记载,明朝茂名县狼兵660名,为大屯寨30名、李观寨40名、石壁寨30名、黎垌寨30名、大桑寨40名、甘竹寨30名、牛皮寨40名,以上俱黄宪管领;周垌寨60名、清湖寨60名、鹤垌寨30名、军堡寨30名、双花寨60名、近周寨40名、寨背寨30名、莲塘寨30名,俱李廷华管领;潘龙寨50名、平眠寨30名,俱邓魁管领。獞兵80名,为东瓜寨20名、博马寨20名、马村寨40名,俱曹应鳌管领。另外,茂名县地方军营驻防军队亦有狼兵,为:热水营,县东100里,狼兵乡夫25名;平铺营,狼兵50名;沙田营,县东60里,狼兵乡夫25名。而猺兵580名,为圆垌寨20名、单洞寨30名、大田水尾40名、黄坡寨30名、六甘寨20名、长院寨30名、坑塘寨30名、潭婆寨20名,俱周郁管领;藤水寨40名、陶井寨30名、周敬寨30名、白水寨60名,俱吴弘志管领;黄坑寨50名,(管领人看不清);鹅头山100名,吴聪管领;丹章大寨50名,周述魁管领。

另据清朝光绪年间《茂名县志·卷三经政·兵防》记载清朝初年茂名县的“狼寨”有:大屯、牛反、李观、石壁、黎峒、大桑、甘竹、周洞、清湖、鹤洞、军堡、双花、近周、寨背、莲塘、潘龙、平眠等,与明万历《高州府志》记载基本相同。而瑶山有四十四座,为:端黎、云盧(卢)、南清、杨坑、涼峒、谭坑、滕水、陶井、黄坑、週逕(周径)、张坑、东埇、单张、蕉林、木犂(犁)、白饭、罗平、郭埇、火煙(烟)、高岭、冯岸、车田、彭峒、大峒、石碑口、碗窰(窑)大峒、北昊、里道、调马、蒙村、双覩(睹)、甯(宁)坑、苏坑、石脚、张林石栗、那蓬、曹连、龙湾、马例、大陵、马匮、周坑湴峒、元石峒、三角湾。可见瑶族的人数更不在少数。以上一些地名或谐音的地名现在都存在,相信对这些地名的研究,对高州瑶壮两族的研究也是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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